问题 | 合同成立三个必备条款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成立应具备名称或姓名、标的、数量三个条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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