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张家界高校学生跨省转学确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二、张家界高校学生跨省转学确认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学校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2、省政务大厅教育窗口统一受理 3、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受理窗口转后台和相关部门审查及决定 4、省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统一出件反馈 三、张家界高校学生跨省转学确认的办理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备案)表 2、转学理由 3、学生本人高考录取新生名册 4、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最低分数线的录取名册 5、拟转入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纪要 6、转出、转入学校公示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