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抑郁症的司法鉴定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抑郁症司法鉴定所需材料和流程。鉴定委托人需要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申请书、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个人资料、社会资料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鉴定流程包括受理、阅卷、鉴定、签署意见和结论等步骤。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需要提交真实合法的材料,并结合诉讼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认定。 法律分析 一、抑郁症司法鉴定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1) 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 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 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 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 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 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五、其他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 抑郁症在司法鉴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必须是真实合法的,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的司法部门,另外,对于司法鉴定的相关情况还需要结合诉讼案件的相关情况来处理,特别是司法审理的需要来进行认定,避免做无用的鉴定。 拓展延伸 抑郁症司法鉴定所需材料包括患者病历、患者家族史、患者的社会交往情况、患者的工作和居住环境、患者的生活习惯、患者的心理状态、患者对既往治疗的反应以及患者本次发病的原因等。这些材料可以帮助鉴定人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从而作出正确的鉴定结论。 结语 抑郁症司法鉴定所需材料包括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缴纳鉴定费用后,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在司法鉴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必须是真实合法的。 法律依据 精神卫生法(2018-04-27)\t第七十一条\t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精神卫生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精神卫生工作人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的,其工伤待遇以及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精神卫生法(2018-04-27)\t第五十七条\t残疾人组织或者残疾人康复机构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需要,组织患者参加康复活动。 精神卫生法(2018-04-27)\t第三十一条\t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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