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主物品处置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第314条至第318条规定了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有关部门处理遗失物、拾得人和有关部门的保管义务,以及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的义务,同时明确了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于国家的规定。 法律分析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尽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无主物品处置公告范本 xxxx年xx月xx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xx区xx街道的xx棉被加工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加工店内存放有废旧纤维及变质纤维原料10袋,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以上原料,并向当事人送达了扣押决定书、涉案物品清单及谈话通知书,要求当事人xx于xx月xx日来我局接受调查。 上述当事人至今未来接受调查,目前下落不明,位于xx街道的xx棉被加工店已关闭,被我局押扣的涉案物品至今未来认领。现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度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发布公告,责令上述物品的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我局认领,逾期不到的,我局将上述涉案物品按照无主财产依法处理。 xx市xx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xxxx年xx月xx日 结语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拾得遗失物的返还义务,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收到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和有关部门都有保管遗失物的责任,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或灭失,应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支付必要的费用,如有悬赏寻找遗失物的承诺,也应履行义务。若拾得人侵占遗失物,则无权请求费用或履行义务。遗失物经过一年公告期满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度规定》,我局发布此公告,责令涉案物品的所有人在60日内前来认领,逾期不到的,将依法处理。xx市xx区质量技术监督局,xx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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