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偶再婚需提供死亡证明方可领证吗? |
释义 | 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无需提供死亡证明。户口本是反映人口基本信息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仍多墨守成规,建议先咨询,如要求死亡证明则无法避免。 法律分析 严格地说,只要户口本上已经显示“丧偶”,应该无需再提供死亡证明。 户口本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职业等内容的薄册,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当然,现在的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还是墨守成规的居多,但不管怎样,你先去婚姻登记处咨询一下,如果他们硬是让你出示死亡证明,那你也是没有办法的。 拓展延伸 丧偶再婚的法律要求及程序 丧偶再婚的法律要求及程序是指在丧偶后再次结婚时需要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程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丧偶再婚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作为证明配偶已故的必要文件。这是为了保障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办理程序一般包括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死亡证明等文件,并按照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进行办理。具体的要求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户口本上显示丧偶已足够证明配偶已故,不必再提供死亡证明。然而,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仍多数墨守成规。建议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如遇要求提供死亡证明,只能顺从。丧偶再婚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程序,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和死亡证明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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