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的父母可以专项扣除吗 |
释义 | 不可以,个人所得税中,专项附加扣除里赡养老人一项的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纳税人自己只能扣除自己亲生父母、养父母或者继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 同样,女婿也不能扣除岳父母的赡养老人支出。纳税人供养一名以上被抚养人的抚养费,按照标准定额统一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的金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被抚养人平摊或约定,也可以由被抚养人分配。约定或者指定划拨的,应当签订书面划拨协议,指定划拨优先于约定划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具体的分配方法和配额。被赡养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父母,以及子女已经死亡的60周岁以上的祖父母。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你个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外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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