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什么? |
释义 | 监理单位提供监理资料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资料:主要包括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技术资料 质量保证资料 以及施工记录资料。最后移交地方城建档案管的竣工资料除了前期及少部分验收之外 都是要施工单位完成的。 1.在项目开工之前,建设单位应提供设计施工图、地质勘查报告、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红线图、市政管网布置图、项目立项及批准的开工手续等文件。 2.可以参考当地竣工归档要求 这个是设计图纸单位提供的,不是甲方。 通常是8套,也可以向设计单位商量多要两套,但是一般没有超过10套的,毕竟施工蓝图也是要花成本的。设计单位自己一套备份,送审图办一份,消防送审一份,甲方单位留存一份,监理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两份,还有一份是备用,也放在甲方单位,如果有二包还需要找设计单位再要一份。再多的话是要出钱的,当然一套蓝图也没几个钱,但是设计单位不一定会给,所以找设计单位商量是很有必要的,哪怕出点人情也比后来再去找人家出图强的多。因为蓝图交付以后,再出图补图是要单独收费的。 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负责提供的资料很多,但对施工承包单位而言,最主要是以下三部分: 1.各种允许施工的法律来文件,其中最核心自的是施工许可证。这类文件是施工活动得以合法进的依据与保证。 2.施工场地及周边的地质、水文及地下管线等资料。百这是克服施工活动实地障碍的前提。 3.施工图纸与其他设计文件。这些是施工活动得以开展的直接依据,没有这些资料,施工活动根本就无从实施。 总之,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工程建设施工活动能够在合法的条件下顺利进行度。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