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年未与孩子相见,探视权自动放弃 |
释义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有探视权,只要身份关系存在。离婚可以根据一方的重婚、家庭暴力、恶习等情形进行调解或离婚。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女方多久不来看孩子不能作自动放弃探视权。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能放弃,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探视权自动失效:两年未与孩子相见,父母权益受限 在法律上,当父母两年未与孩子相见时,探视权可能会自动失效。这意味着父母可能无法再要求与孩子见面或亲自照顾他们的权利。这种情况下,父母的权益会受到限制,他们将失去直接参与孩子生活的机会。这样的规定旨在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确保他们能够稳定、健康地成长。然而,对于父母而言,失去探视权可能是一种痛苦和心理负担。因此,在家庭法律领域,了解探视权自动失效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结语 在家庭法律领域,了解探视权自动失效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当父母两年未与孩子相见时,探视权可能会自动失效,这意味着父母可能无法再要求与孩子见面或亲自照顾他们的权利。尽管这是为了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但对于父母而言,失去探视权可能是一种痛苦和心理负担。因此,我们应该在法律框架下,确保孩子能够稳定、健康地成长,同时也要考虑父母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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