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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上庭应该注意什么意思
释义
    劳动争议案件开庭审理时,当事人应注意的事项有: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纪律、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提问的义务。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一、仲裁程序的步骤主要有哪些
    (1)申请和受理。
    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行为。提起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为获得仲裁、解决纠纷的一种请求,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也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只有当事人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
    受理,是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程序。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是仲裁机构开始行使管辖权的标志。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组成有两种组织形式:①独任仲裁庭,即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②合议仲裁庭,即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仲裁庭的组织形式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开庭和裁决。
    开庭是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决的活动。开庭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仲裁能否确认合同效力
    答案是能,因为根据《仲裁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仲裁庭是承担仲裁双方当事人争议任务的临时组织。在中国,根据仲裁法规规定,仲裁庭分为两种:
    1、独任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承担争议案件的仲裁任务。
    2、合议仲裁庭,由双方当事人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
    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三人组成仲裁庭,承担争议案件的仲裁任务;
    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由首席仲裁员选定二名仲裁员,担负争议案件的仲裁任务。
    合议庭实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故合议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仲裁庭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经审理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庭向当事人宣读,向当事人送达仲裁决书。仲裁庭完成一案的仲裁任务后即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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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