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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贷还清后索取绿本是否合法?
释义
    车贷还清后,无法获得机动车登记证,可报警。这种情况多出现在车贷公司或车商金融贷款的车主身上。如果贷款机构要求额外费用,应核对合同并询问费用计算方式。如超出规定限额或要求高额费用,应立即报警。这可能触犯法律,只能通过法律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车贷还清后,如果贷款机构不给绿本,可以报警。结束还款之后理应是能拿到机动车登记证的,这是合法权益,如果贷款机构的银行的话,基本不会出现这种这么极端的情况。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出现在通过车贷公司或车商金融贷款的车主身上。如果贷款机构要求给一定的费用进行解压的话,一定要问清楚这个费用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并拿出贷款合同当面进行核对。如果贷款机构收取的费用超出规定的限额,甚至要求高额费用,第一时间拨打电话报警。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已经触犯法律了,对于这种情况只能利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拓展延伸
    车贷还清后,是否可以索取车辆行驶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贷还清后,借款人是可以索取车辆行驶证的。车辆行驶证是车辆的重要证件,包含了车辆的基本信息和所有人信息。在车贷还清后,借款人已经完全拥有了车辆的所有权,因此有权要求交付车辆行驶证。这是借款人合法权益的体现。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索取车辆行驶证之前,借款人应确保所有相关的车贷款项已经全额还清,并与贷款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此外,借款人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索取行驶证的行为合法合规。如有疑问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贷还清后,借款人有权要求交付车辆行驶证,这是借款人合法权益的体现。确保所有相关的车贷款项已全额还清,并与贷款机构进行书面确认后,借款人可以索取车辆行驶证。在此过程中,借款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行驶证的索取行为合法合规。如有疑问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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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4: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