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抚养费指导价 |
释义 | 2018年6月1日以后,夫妻超生将按照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男方城镇居民为92682元,男方农村居民为39825元,女方城镇居民为92682元,女方农村居民为39825元;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每生育一个子女,同样按照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法律分析 1、对2018年6月1日以后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即男方为城镇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92682元、男方为农村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39825元,女方为城镇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92682元、女方为农村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39825元。 2、对2018年6月1日以后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即男方为城镇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92682元、男方为农村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39825元,女方为城镇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92682元、女方为农村居民的计征社会抚养费39825元。 拓展延伸 四川抚养费标准与计算方法 四川抚养费标准与计算方法主要是指在四川地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了一套合理的抚养费标准和计算方法。抚养费是指由离婚或分居的父母按照法定比例支付给子女的生活费用,以保障子女的正常成长和发展。四川抚养费标准的制定考虑了多个因素,包括父母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年龄、教育费用等。计算方法一般采用综合考虑父母收入、负担能力以及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因素,以确保抚养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具体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公告或指导文件获取,以确保在抚养费支付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2018年6月1日以后夫妻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生育的情况,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将按照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金额根据男方和女方的居住地和户籍情况而定。同样地,对于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情况,每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也将按照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四川地区的抚养费标准和计算方法是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旨在确保子女的正常成长和发展。具体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可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公告或指导文件获取,以确保抚养费支付的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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