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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您好,我想问一下老人去世了,留下房子该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1、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你好,我想问一下老人死了,如何处理留下的房子
    老人去世留下的房子可以通过遗嘱继承、遗赠继承、法定继承进行继承分割。房子设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一般通过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具有继承顺序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您好,我想问一下赡养老人赡养老人那老人死后地归谁您好,
    一、老人死后土地归谁1、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父母去世后,子女只要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可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不可以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二、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顺序如下: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4、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5、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您好,我想问一下老人的工资花完了是否还算遗产
    老人的工资花完了不算遗产,只有去世后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才算遗产。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你好,我想问一下孤寡老人的遗嘱该怎么写
    老人遗嘱范文的写法:1、写明遗嘱人的身份信息和基本情况;2、遗嘱处分的合法个人财产的基本状况;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继承人的身份信息,以及亲属关系;5、遗嘱人的签名以及年月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你好,我想问一下配偶去世了,房地产证还没有办好,该怎么办,需要什么材料
    配偶去世房产证处理如下: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核发回执;审核完毕领取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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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2: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