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诈骗多少钱立案 |
释义 | 恋爱诈骗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国并没有关于恋爱诈骗罪的规定,原因就在于恋爱关系中常常出现一方处于感情生活需要而赠与另一方财物的行为,而恋爱关系又不同于婚姻关系,不会带来权利义务的联系,所以恋爱诈骗只能依据诈骗罪处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在三千元以上,具体地方依据其经济发展状况会有不同规定。 一、恋爱期间花费属于赠与还是借贷 男女自由恋爱期间,双方相互之间给付财物是非常普遍的,为了表示对爱情矢志不渝,或当一方困难时,有的直接给付钱款,有的给付其他财物。这样给付的性质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赠与,还有一种是借贷。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恋爱期间借款,即使结婚后也应予以返还,除非婚前债务是用于结婚时夫妻财产购置或者婚后的事情,或存在债务婚后抵销或部分抵销情形。男女结婚后仍是独立的个体,也排除了发生债权债务的混同可能。 在实践中,对于情侣之间借钱要不要还的问题,要看该借款最终有没有被终止,而有关终止的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而恋爱期间为对方自愿花费的如买衣服首饰,买鲜花礼物,请吃饭旅游等等,因为属于男女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情,一般不认定为借贷,即便分手也无需归还。而以结婚为前提的彩礼性质就不一样了。因为彩礼是附条件的财物赠予,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依照法律规定是要退还彩礼的。 二、恋爱中赠送的财物如何处理 恋爱中赠送财物的处理要依据财务的性质以及对方的请求而定,如果对方在分手后不要求返还所赠与的财物的,其所有权归于自己,无需返还。如果对方请求返还的,所赠与的财物中属于基于恋爱关系或者已结婚为前提赠送的大宗物品应当返还。 三、离婚时青春补偿协议合法吗 合法的,所谓青春损失费,一般是在男、女双方因恋爱分手或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或女方(一般为女方者居多)自觉为对方付出较多,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定经济上的补偿。青春损失费并非一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名词,该名词在我国法律条文中从未出现过。其之所以为公众知悉,是因为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常常为报刊、杂志所报道。严格来说,青春损失费是十足的民间语言,它是基于我国传统的伦理文化及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所培育,并为普通民众所创造。青春损失费的主张常常符合一般的伦理观念,但在法律上却是另类名词,所以常常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并以此吸引眼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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