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税和偷税罪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偷税行为包括伪造、变造、隐匿账簿、虚假申报等,逃税罪指纳税人采取欺骗手段逃避缴纳税款。逃税罪根据逃避税款数额的大小进行刑事处罚,扣缴义务人也可被处罚。对于偷税行为,如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且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多次行政处罚的可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多次受罚除外。因此,逃税罪与偷税罪有区别,且逃税罪的刑事处罚力度更大。 法律分析 (一)偷税的概念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另根据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也视为偷税。 (二)偷税罪的概念 没有偷税罪,只有逃税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结语 偷税行为包括伪造、变造、隐匿账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以及虚假申报、拒不申报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扣缴义务人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也视为偷税。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较大数额的税款,依法将受到刑事处罚。对于有偷税行为的纳税人,如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应纳税款并缴纳滞纳金,且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多次行政处罚的,可免除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六十五条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