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条件合同可以被撤销吗 |
释义 | 附条件的合同有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等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附条件合同中所附条件导致合同显失公平或者该条件是在被胁迫、欺诈、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订立的,受损害方在法定期限内可行使撤销权。 一、派出所和解后反悔起诉可以吗 可以反悔,只要符合以下条件。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的,应符合以下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二、可变更合同情形有哪些呢 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能够变更的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合同能够变更。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合同没看清楚怎么办 合同没看清楚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一般情况下,依法订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受损害一方,可以证明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另一方存在对于己方的欺诈,或者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合同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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