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宅基地上建的房可以买卖吗 |
释义 | 私人宅基地上建的房可以在本集体内买卖。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标准,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规定 农房翻建时必须符合的几个条件:1、办理翻建手续。现在农村不论是房屋新建还是翻建,都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在获得批准手续后才能建造房屋,私下建造或翻新房屋都是不合法的。2、无重建记录。农村房屋进行装修,原则上只有一次机会申请维修和再建设,若是房屋之前已经有翻建记录,一般都不会允许第二次翻建。3、当地允许翻建。允许在当地重建农村住房也是一个先决条件。否则翻建的房屋就会被认定成违章建筑,并有被拆毁的危险。4、重建符合政策规划。获得批准程序后,施工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翻建后,房屋不得超过当地建筑房屋的面积和高度标准,原有的宅基地位置不得更改。5、申请人身份明确。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掌握在村集体手中。农民只有使用它的权利。农村宅基地分配给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非本村的内部组织人员不享受重建房屋的机会。6、房屋所有权明确。在翻新房屋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明确,不得有任何争议,否则审批程序无法顺利完成。7、未改变土地性质。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家庭住房建设用地,不能改变其性质,不能建成厂房等经营场所。 二、城里子女能继承祖宅吗 城里子女能继承祖宅。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作为农民个人的财产是可以被子女们继承的,并且不管子女是农村还是城市户口,都可以继承; 2、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不愿出卖的,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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