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游景区商标抢注如何维权 |
释义 | 旅游景区商标抢注的维权方法如下: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等等。 一、可以对抢注商标的人提起异议吗? 对抢注商标的人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异议,提起异议的方式包括:当事人应当在初审公告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如果已经被抢注的,则不得进行异议,只能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我国被国外抢注的商标应该怎么维权 我国被国外抢注的商标的维权方法如下: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三、商标到期后可以抢注吗 商标到期后是不可以抢注的,商标到期并不意味着在法律上的正式注销,只有商标到期达一年以上,当事人都没有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的,这种情况下才可以注册商标,而此时注册商标是正常的登记注册,并不属于抢注商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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