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将福利房离婚后进行分割? |
释义 | 福利房离婚分割原则:婚前单位分配的已付清全款的福利房归一方所有;婚后夫妻共同付清全款的福利房平均分配;单位分配的无产权证福利房离职后收回,离婚时使用权归一方,使用费按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法律分析 福利房离婚是否能分割分为以下情形: 1、如果是婚前单位分配的福利房,并已经付清全款的,离婚时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是婚后购买的,用夫妻共有财产付清的全款后还房贷的,该房产是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平均分配。 3、如果单位分配的福利房没有产权证,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只有使用权,收益权,职工只是缴纳了少量的使用费,离职后该房产还要收回的,离婚时该房产使用权归一方,缴纳的使用费可按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拓展延伸 离婚后是否有权分割福利房产? 在离婚后,分割福利房产的权利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当地的相关政策。一般来说,福利房产是由政府或相关机构提供给符合条件的特定群体居住的,其分割权可能受到一些限制。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后双方可能会根据财产分割原则,包括福利房产在内进行公平的分割。然而,也有一些地区规定福利房产不可分割或只能归属于一方。因此,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或律师,以了解离婚后分割福利房产的具体权益和程序。 结语 福利房离婚分割的权益取决于具体法律规定和地方政策。婚前单位分配且付清全款的福利房属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有财产付清全款的福利房应平均分配;单位分配但无产权证的福利房,使用权归一方,使用费可按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具体权益和程序需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福利房产分割权可能受限制,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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