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产房指军队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案件中法院不分割所有权,居住使用人需为现役或转业军人,分割时需遵守该规定,但属共同财产,则一方得所有权,另一方应得折价补偿。补偿价格可参考经济适用房。 法律分析 军产房指的是军队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不对军产房进行所有权分割。如果该房屋由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对居住使用人有特别要求,只有现役军人或转业军人可以居住使用,分割此房屋时应遵守该规定。但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某一方在获得此房屋的所有权后,另一方应得到折价补偿,价格可以参照当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