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屋质量纠纷有哪些 1、商品房质量纠纷,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主体结构是指建筑物的承重构造系统,包括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体、屋面。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将直接影响房屋的安全、使用功能与价值,致使购房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法律对此规定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即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商品房质量纠纷,功能缺陷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是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之外,新增加的一项可以导致解除合同的规定,在不否定房屋整体合格的前提下,保护买受人因房屋功能不能实现而发生的损失。对这一类质量问题,我们可以称之为“功能缺陷”。 3、商品房质量纠纷,表面瑕疵问题。首先说明,这里的“瑕疵”一词,是从词汇本意来使用的,即“细小的缺点”。 二、遇到房屋质量问题能否退房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由于商品房是使用年限很长的商品,其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买受人的正常居住和使用,也直接关系到买受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房屋质量合格交付是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依据当事人的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主要义务,该义务不但是约定义务,更是法定义务。即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如果不合格,买受人可直接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且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商品房质量是一个很大的话题。大到主体结构是否合格,小到油漆涂料色差,其对当事人的权利影响与法律责任,有着天壤之别。商品房的质量影响到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有差错,后果将不堪设想。发生房屋质量纠纷因视具体的情形而定,建议购房者咨询专业律师,以更好地解决质量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