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时打印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可行吗? |
释义 | 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可以同时开具,当事人可自行打印纸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打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和使用规定。 法律分析 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是可以同时开具的。当事人在取得电子发票后仍然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进行打印。根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普通发票相同。 拓展延伸 打印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的优劣势及适用场景 打印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各有其优劣势,适用于不同的场景。电子发票具有环保、便捷、节约空间等优势。通过电子方式保存和传递发票信息,可以减少纸张的使用,对环境更友好。同时,电子发票可以方便地存档和管理,避免了纸质发票容易丢失或损坏的问题。 然而,纸质发票也有其独特的优势。纸质发票可以直接提供给客户,更容易被接受和理解。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或地区,纸质发票仍然是法律要求或业务习惯。此外,纸质发票也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原始形式,更有法律效力。 因此,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打印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是很重要的。对于需要频繁传递和管理发票的企业,电子发票是更为便捷和高效的选择。而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或地区,或需要法律证据的场景,纸质发票仍然必要。综合考虑各自的优劣势和适用场景,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做出合理的选择。 结语 根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可以同时开具。当事人在需要纸质发票时,可以自行打印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具有环保、便捷、节约空间等优势,而纸质发票更易被接受和理解,并可作为法律证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打印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是很重要的,以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四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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