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工作人员不能参与法院拍卖。 为保证拍卖的公平、公正和司法廉洁,规定明确除执行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竞拍外,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近亲属也不得参与。 法院拍卖的房产,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房产法院拍卖需要了解该法院是否是第一查封法院,如果是,就没有问题,如果是轮候查封法院,就要弄清楚第一查封法院是否处理完毕,这个房产是否是第一查封法院处理剩下的资产,如果不是,就有问题; 2、房产法院拍卖需要了解该房产的相关产权权属情况是否清晰,能否顺利过户,关系到购买后是否还要面临一场官司的问题; 3、房产法院拍卖需要了解拍卖成交后过户过程中的税、费承担问题,关系到购买成本。尤其是资不抵债的房产,基本上所有拍卖、过户当中产生的税费都是买受人承担的,所以买受人也要核算下总的税费,不要白忙活一场; 4、最好在拍卖前了解下竞买的房产目前现状是什么样子,有什么瑕疵,关系到买的房产是否有其他潜在风险。一般法院拍卖公告中也有提供现场看房的联系方式; 5、当拍卖成交且交清所有价款费用后须取得拍卖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