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续约合同还需要做一个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不续约合同还需要做一个月吗? 合同到期后,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打招呼。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或离职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怎么续签? 1、劳动合同续签,第一次续签时长可以由双方约定的。第二次续签时,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关系后,必须在每个月内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协商确定的。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时,若是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同意。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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