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商标被索赔律师函 |
释义 | 律师函一般是商标权利人委托律师向侵权人发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对权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收到商标侵权律师函后,尽量对照函中提及的侵权行为,对自己生产、销售产品进行检查,如果确实有侵权行为的,最好及时委托律师,积极联系权利人或者对方律师进行协商。如果是正当渠道的产品,可以提供买卖合同、供货清单,之前不知道属于侵权产品的,现在停止销售就可以了。 一、网络小说版权怎样保护 网络小说版权保护的标准: 1、关于网络小说的版权保护,首先,当权利人发现自己的版权受到侵犯时,可以向侵权网站发出投诉通知,要求侵权网站删除和断开侵权链接; 2、一般来说,当网站收到投诉通知时,应立即断开侵权链接; 3、其次,如果侵权网站不配合,权利人可以委托律师向侵权网站发送律师函,向侵权网站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网站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4、最后,如果侵权行为严重,权利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 5、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将立案。公安机关比普通人有更专业、更强的侦破手段; 6、权利人可以先通过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再追究民事责任。 二、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 在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指的是《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他们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计算有具体的规定,以《商标法》为例 商标侵权赔偿原则上使原告权利恢复到没有被侵权的状态,《商标法》也明确了侵权赔偿数额计算依据的优先次序,即赔偿数额首先按照权利人所受损失确定,在难以确定情况下才可按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利的利益确定。 商标法还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目前商标侵权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为300万元。 商标侵权赔偿额的确定还与侵权人的获利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有关。如侵权人获利主要因为攀附他人商标而来,则可以确定侵权人获利几乎都与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因果联系,因而以被告全部获利作为赔偿依据的案例并不鲜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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