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合伙人身份转换的相关规定及转换后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一、合伙人转换的规定 1.当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时,有限合伙企业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并应当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2.当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时,则该企业不再是合伙企业,故应解散。 3.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责任承担 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身份转变前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身份转变后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 1.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外转让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无需退伙等。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_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