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案并不一定要双方当事人签字: 1、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并未规定要签字。 2、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3、对于民事案件,原告可以申请撤案,有法院决定是否准予撤案。 报案人撤案可能会对案件调查和司法公正造成影响,因此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报案人的意愿。如果报案人自行决定撤案,应该尊重其意愿,并及时撤回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程序。 2、防止滥用撤案权。撤案权是报案人的合法权利,但是如果滥用撤案权,可能会影响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应该避免。 3、确保案件调查和处理的公正性。如果报案人撤案,应该对案件进行适当的调查和处理,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如果报案人撤案,应该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备案工作,以便后续的调查和处理。 综上所述,报案人撤案是一种可能会对案件调查和司法公正造成影响的行为,应该遵循尊重报案人意愿、防止滥用撤案权、确保案件公正性和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等原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