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采矿权取得后需要征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采矿权取得后不需要征地。我国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矿产资源的开采权后,不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同样可以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采矿权即是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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