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分家、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户内房屋权利人可以凭分家析产协议或司法裁决书等涉及房屋处分内容的材料,以及房屋权属登记证明、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分户登记。夫妻之间、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或独立成套住宅的,不予分户。如果派出所不给分户那可能是不符合分户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派出所不给分户,则当事人可以向上机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必要时可以走法律程序。 一、怎么把户口本向移出户口本 如果想从父母那分出去,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分户就可以了,如果想迁出需要有接受方派出所的接收信,然后到当地派出所就可以把户口迁出了,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