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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三百三十五条司法解释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主体是医务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客体就是医护行为,客观方面要求造成就诊人的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缺少这四个要件的任何一个,都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所以,医务人因医疗技术水平不高或经验不足等造成事故,因没有主观过错,所以不能为罪。我国坚持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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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0: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