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避免重疾险因颅内占位而不予理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的保险权益承担给付义务。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已知情况或者虚假陈述,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此外,如果保险合同中有约定,如颅内占位不予理赔,则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的保险权益承担给付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如实告知已知情况或者虚假陈述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保险合同约定。 为了避免因颅内占位而不予理赔,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身体情况,保险公司也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条款。同时,被保险人在享受保险权益时也应当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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