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精神暴力的行为如下: 1、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 2、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的; 3、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 4、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的。专家们指出,精神暴力对妇女的伤害不亚于身体暴力,长期遭受精神暴力容易出现情绪表达障碍和性格扭曲。同时,精神暴力不仅给受暴者带来无以言状的折磨与痛苦,其社会危害也是令人触目惊心的。我们在谈论法制、平等、人权时,也应对这种暴力给予高度重视,遏制其发展,防止其危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聚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