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劝阻怀孕女工合法吗 |
释义 |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三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3. 担任多个职务,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或经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4. 怀孕女工同意本单位的建议,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本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金额为: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三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3. 担任多个职务,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或经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 4. 怀孕女工同意本单位的建议,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本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金额为: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你的月薪。月薪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具体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被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因性别歧视而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仍然坚持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应当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三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3. 担任多个职务,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或经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4. 怀孕女工同意本单位的建议,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本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金额为: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你的月薪。月薪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具体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17-11-17)\t第三十条\t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所在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时间。 精神卫生法(2018-04-27)\t第五十八条\t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的实际情况,安排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保障患者享有同等待遇,安排患者参加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患者的就业能力,为患者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对患者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鼓励。 艾滋病防治条例(2019-03-02)\t第十五条\t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从事劳务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对进城务工人员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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