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福州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1、申请书(内容:工作情况、婚姻状况、住房难情况) 2、《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共同申请人审查表》 3、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4、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有效的现居住情况证明(由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证实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6、无房单身人员要提供未婚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7、配偶已故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一、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1、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暂住证、护照、未成年人出生证或独身子女证)复印件。 2、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私章。 3、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户口薄复印件。 4、贷款人婚姻情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单身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 5、贷款人收入证明。 6、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一本。 7、买卖合同上所述的出售方签字的首付款收据。 8、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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