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廊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申请人需要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他条件包括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本项贷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购买住房的还需要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以及拥有购买“一手”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20%以上的自有资金,拥有购买“二手”住房所需费用3 法律分析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二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查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本项贷款;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住房的,应当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当具有规划、土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借款人应当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产权人; (5)拥有购买“一手”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20%以上的自有资金;拥有购买“二手”住房所需费用30%以上的自有资金; (6)借款人用房产作抵押,用国库券、个人定期储蓄存单作质押,有保证人提供担保;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险一金查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出具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住房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规划、土地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3)购买住房首期付款的原始收据及复印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证明;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享受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4)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 (5)抵押物现值不明的,应当出具有效的估价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近6个月内的工资流水或银行流水; 3.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4. 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5. 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评估报告; 6. 贷款用途证明; 7. 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备。另外,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完整,以避免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导致的贷款申请被拒绝或产生的法律风险。 结语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二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还需要提供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规划、土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住房的首期付款原始收据及复印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证明、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享受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抵押物现值不明的估价证明,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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