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对符合条件的纳税项目,实行免征、减征的税收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 二、本公告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相关业务,不作纳税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