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审被告不服,二审中,一审中的原告能不能补充证据?证据是否一定要律师收集??一审中当事人掌握并能提交的证据不提交的,视为举证不能或放弃权利,如是新发现的证据,二审是可以提交的,法院应予采信。一审中的原告可以提交新的证据,取证的方式可以自行收集,也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也可以委托律师。当事人或代理人不能取得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职工年平均工资”是算一审的前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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