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在庭审后是否还能提交新证据? |
释义 | 庭审结束后,被告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经法院准许但未能在延长期限内提供的证据。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经二审法院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提供的证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否则法院可能不予采纳。 法律分析 庭审结束后被告是可以提交新的证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同时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拓展延伸 被告在庭审后是否有权利补充证据? 在一般情况下,被告在庭审后通常是没有权利补充证据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提前准备好并提交相关证据,以确保公正和效率。庭审后,一般不允许双方当事人继续补充新的证据,以避免延长诉讼程序和不公平对待。然而,根据特定的法律规定和法庭裁决,有时候被告可能会获准在特殊情况下补充证据。这通常需要被告提供充分的理由,并经过法庭的审查和决定。因此,被告应当在庭审前充分准备和提交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庭审结束后,被告通常是没有权利补充新证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新证据。然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经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明显不公,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因此,被告在庭审前应充分准备和提交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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