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个人财产产生的孳息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仍属于个人财产。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投资、管理等无关。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等,婚姻存续期间因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部分,便是自然增值,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怎么分 得具体分析。1、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房屋自然增值的部分依然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不进行分割;2、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的,共同还贷款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进行分割;3、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加名,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呀进行分割。 二、婚前投资成立公司离婚时会是否会分割 婚前投资成立公司离婚时会进行分割。因为公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公司增值并不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投资经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会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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