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对儿童年龄的规定。 但我国刑法中,有对自然人犯罪主体的责任年龄划分:一、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自然人或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二、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放火,爆炸,贩卖毒品,投放危险物质犯罪负刑事责任,简称八类严重暴力犯罪,犯了除此之外的其他罪名也不受追究。三、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自然人对所有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四、从宽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 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