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些什么证件 |
释义 | 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的证件材料包括: 1、申请补办的一方准备好离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资料; 2、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准备好上述证件资料,那么就拿着准备好的资料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和调出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即可。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拿着本人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一、离婚协议没了补办需要多长时间 补办需要多长时间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拿着本人的离婚证和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民政局去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将离婚档案调取出来后,会依据本人的申请,将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进行复印,将复印好的那一份离婚协议书进行加盖公章即补办完成。 二、离婚房产名字变更手续 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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