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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分配的房子算谁的
释义
    1、单位分配的房子产权应该是属于单位的,但是房子的使用权是归个人,所有的这种类型的房屋也是具有租赁凭证的,所以说想要入住是需要交付房租的。
    2、如果职工和单位签订了购房协议,并且通过分期的方式还款,还没有还清之前,房子产权也属于部分产权,等将房款全部还清之后个人就拥有全部房屋产权了。
    3、另外从法律的角度上面来讲,单位是没有权利收回住房的,因为这种房子是对工作人员的一种福利补偿,分得房子之后,作为房主能够享受房屋应该有的财产权利。
    按人头分房房子算谁的
    拆迁时按人头分的房子,属于全体共有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房屋共有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有了共有权,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你们共有权证的所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有买卖合同,房子算谁的
    无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不一定无效。
    不动产权证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权即意味着对房屋不享有物权,但是物权效力并不影响债权的效力,也就是说,卖方在尚未拿到不动产权证情况下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买方仅是尚不能取得房屋的物权而已。没有房产证是没有产权,如果签订协议是债权关系,产权是受物权法保护,物权大于债权。所以就算该协议属于法律保护,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也不能算是真正的产权人。所以只有合同的话房子仍然属于原房屋所有人。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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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4: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