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租户和物业有一些纠纷,现在物业不给我插水卡,商店已经两天没水了,我现在需要怎么做 |
释义 | 首先,可以找物业处理,要求物业协调解决此事。其次,如果物业不管或物业的协调无效果,可以向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投诉反馈。要求业委会敦促物业、相关业主及租客配合处理,尽早解决漏水问题,若有损失可要求赔偿。最后,如无业委会或业委会敦促也无效果,那可以收集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物业处理污水,污水渗入我家,厨房家具损坏,物业没有解决,我不交物业费,现在物业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遇到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首先应当与对方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起诉的一方应当提供起诉状以及相应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你好我是租房合同没有到期,但是我现在不租了,他不退押金。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的,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退还押金;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双方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咨询,租户做外贸,现在需要更改原地址,需要房东产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可以给 法律分析:不能。1、首先房东没办法自行办理注销或者原租户的注册地址变更手续,这一切都要由原租户办理才可以。2、其次,新的租户或者房东自行注册公司使用原地址,是没办法通过注册的,必须是之前的租户迁移才行。3、最后,现在可行的办法就是找到原租户,要求其办理迁移,要么就等到它自然注销。否则只有请工商的人进行现场勘查,由工商部门出具证明,新租户才能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物业和开发商是老板,房屋裂缝已经三年了,一直没有处理,所以我们不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 物业费不交,物业公司可以在超过了约定的交费时间后就起诉,也可以在三年内起诉。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房子给小孩了,前妻居住,本人没住,物业起诉我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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