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货车能上快速路。高速公路入口增设称重劝返设施后,以渠化路面、安装标志标识、设置电子抓拍等措施,引导货车进入称重检测车道接受检测,认定为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后将被第一时间就近消除违法状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设计时速高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第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第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 法律依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 设计时速高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 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第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第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