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
释义 | 1、如果你要解除婚姻关系,对方的意见是什么;有没有可能协商,如果协商,对方提出的条件是什么;2、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你想要孩子吗;你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你能争取到孩子的证据和材料是什么;对方呢;3、关于财产归属,以领取结婚证为时间分割点,哪些属于婚前财产,哪些属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要怎么分;哪些婚后财产自己一定要,哪些财产可以分割给对方;对方的意见是什么;4、是否还有需要补充的其它情形;离婚无非围绕的是婚姻关系的解除、孩子抚养、财产归属这三个问题进行,侧重点又各有不同。解决婚姻烦恼无非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我们律师所说的离婚案件,是指因为小孩抚养问题或者财产分割存在争议协商不成,诉讼到法院,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的离婚案件。 一、有小孩了,想离婚怎么办? 有小孩了,想离婚可以先与对方沟通协商,若不能通过沟通处理,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方式离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二、离婚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一)不参加庭审,分割财产吃亏 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参加庭审,等于丧失了话语权,在财产分割上有可能吃亏。 比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屋,法院通常会判归该房为到庭一方所有,判决到庭一方给予未到庭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而由于房屋有升值空间,所以大部分人是希望要房而给予对方补偿的。 此外,双方有哪些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法院也通常会采纳原告一方意见。 (二)对财产分割不服,不能另行起诉 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判决分割财产有误,只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诉,不能另行起诉。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还有一些财产在之前的诉讼中没有处理的,可以以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起诉要求补充分割这部分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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