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没还完的二手房是否可以买卖 |
释义 | 未还清的银行贷款房产不能出售,但可以通过提前还贷的方式解除抵押并交易。卖家可以自行还清剩余房贷后进行交易,或者买家支付剩余房贷并解除抵押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前者较安全,后者需谨慎并寻求专业人员指导。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银行贷款未还清的房产,只有将剩余房贷还清后才可以出售。也就是说,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可以通过提前还贷的方式还清房贷再进行交易。那么剩余的房贷由谁还?怎样还才安全呢? 1、由卖家还清剩余房贷 具体可先由卖房人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将欠款还清,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再按正常二手房交易流程走就行,不会有什么风险。 如王女士看中了李先生位于上地附近一套两居室,房屋价值400万。李先生是10年前贷款100万买的,当时贷了20年,还剩余约一半的房贷。李先生目前有一定积蓄,他取出积蓄,向银行申请了提前还贷,还清剩余全部房贷后,拿出了在银行抵押的房产证并解除了抵押。现在王女士可以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买卖流程购买李先生的房子就可以了,即,签合同——办理过户——立契——缴纳税费——过户——贷款——打余款并完成交易。 2、卖家资金不足,需要用买家的购房款支付剩余房贷 如果卖房人提出,要你付一部分房款或者先付全部房款,然后用你的购房款去偿还银行贷款,然后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你应慎重,此项操作风险很大,最好在专业人员的陪同或指导下办理。 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李先生目前现金不够,需要王女士付首付款120万,然后去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拿回房产证再继续交易;此事风险相当高,你可以找专业靠谱的房地产中介活律师全程陪同或知道办理。 结语 购房涉及到贷款还清和房产交易的安全问题。对于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卖家可以通过提前还贷的方式将剩余房贷还清,然后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流程进行交易,这样可以避免风险。如果卖家资金不足,需要用买家的购房款支付剩余房贷,这种操作存在较大风险,建议在专业人员的陪同或指导下办理。购房过程中,找到靠谱的房地产中介或律师全程陪同,能够提供更好的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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