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职工死亡后要什么手续办理? |
释义 | 1、用人单位/死亡员工家属准备材料,填写《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提交申请; 2、养老保险窗口审查材料; 3、养老保险窗口受理并核定待遇,开具《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决定书》; 4、用人单位/死亡员工家属签收《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决定书》,养老保险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支付清单交财务部门并完成支付。 一、申领丧葬费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申领丧葬费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死者火化发票或火化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 4、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死亡后待遇统一划入死者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一、申领丧葬费的流程如下: 1、由单位到退干办办理核减工资手续 2、丧葬费由单位将申请报告以及所有证明送交退干办审核; 3、送交局领导审批; 4、通知单位。 二、丧葬费的标准具体视情况决定: 1、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丧抚待遇为5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 2、企业单位,丧葬补助费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标准支付,一次性抚恤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间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标准支付。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抚待遇标准每年是不同的,随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加而不断调整。 综上所述,当事人需要如实填写丧葬补助费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时需要提供由所在街道开具的去世人员无工作单位的证明信,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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