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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证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流程
    (一)集体土地可以过户,但前提是,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否则不予变更。集体土地如果土地证不办理变更,房产部门是不会给你变更房产证的。(国有土地变更:先更房产证,后土地证。集体土地:先土地证,后房产证)。
    (二)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三)土地证过户费用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
    (四)缴交资料
    1、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
    2、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
    4、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
    5、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
    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7、解困房买卖合同(属解困房
    8、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9、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属抵押(按揭)购房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抵押物价值评估书或双方确定价值协议书、抵押合同和主合同
    10、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
    11、金融机构法人资格证明
    12、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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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