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不可以随时提取,只有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提取,即: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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