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板挂牌企业是否为上市公司? |
释义 | 新三板挂牌企业不是上市公司,而是独立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全国性企业股权交易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如依法设立并存续满两年、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等。 法律分析 一、新三板挂牌企业是上市公司吗 1、新三板挂牌企业不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而新三板是独立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全国性企业股权交易场所,不是上市公司的交易地点。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二、新三板挂牌什么意思 一板市场通常是指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二板市场则是指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而言,有业界人士将场外市场称为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以下简称“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场(以下简称“新三板”)两个阶段。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结语 新三板挂牌企业不是上市公司,而是独立于证券交易所的全国性企业股权交易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存续满两年、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股权明晰等。因此,新三板挂牌企业与上市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重整第二节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第八十八条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重整第二节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破产清算第二节变价和分配第一百一十二条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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