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票据的转让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票据的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背书即票据转让背书是票据法上最主要的票据转让方法。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等行为。依背书的目的与性质不同,背书可分为实质背书与形式背书两类,前者包括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一般背书,以及限制背书、回头背书、期后背书等,后者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及设质背书等。背书需要以下条件: 1、在我国,背书转让必须记载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2、不依背书取得票据,须依据举证其票据权利。 3、背书不得附条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产生票据效力 4、票据金额可以背书转让或者分别背书转让 5、可以签署限制背书/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后,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票据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在应收票据的收回和背书转让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点: 1、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票面金额予以结转;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支付票款的,应于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时,将其转作应收账款。 2、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时,应按票面金额结转。如为带息票据,还应将尚未计提的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3、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4、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5、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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